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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新监管模式 实现政府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九游会ag官方网站发表时间:2021-12-27 08:15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专场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在9个行业试点推行“一业一单”等场景化措施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方葆青介绍,北京营商环境5.0版改革政策聚焦“创新与活力”,将进一步打造整体政府监管模式,加强政府监管顶层设计,提升监管效能。坚持监管主体一体化,整合各部门、各层级监管资源,强化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坚持监管链条一体化,强化放管结合、审管衔接,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坚持监管格局一体化,推行“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聚焦“管好一件事”,统筹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试点。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重点从市场主体角度出发,创新“6 4”事中监管模式。 其中,“6”指实施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科技监管、共治监管等六项基本制度,在涉及多部门监管的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个场景由一个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共同监管的工作机制。 目前,已经在餐饮、物流、医疗、旅游、养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教育培训、互联网平台九个行业领域,试点推行“4”项场景化措施——“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 “一业一册”即针对一个场景,整合各方面监管要求和标准制定综合监管合规手册;“一业一单”即整合相关部门检查要求,制定统一检查单;“一业一查”是对同一类市场主体统筹开展检查;“一业一评”是针对每个场景中市场主体开展“风险 信用”综合评价,共享应用。 通过上述措施,切实提升公平公正、科学精准、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能力,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所有行政检查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据介绍,在4.0改革中,全市各部门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常态化,各部门检查频次高、干扰大且适合合并的检查事项纳入联合抽查,参与联合抽查的部门达30个,涉及42个抽查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持续扩大,39家部门1209个事项纳入随机抽查,涉企“双随机”检查事项覆盖率达到90%。 在5.0改革中,北京市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一般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应纳尽纳,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扩大联合抽查范围和比例,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同时,提升任务识别、对象抽取、抽查检查等功能的智能化水平;制定出台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有关意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结合,将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抽查重点、频次、比例等的重要参考,切实提高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下一步还将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加强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突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燃气安全相关特种设备等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规范执法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北京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史凯介绍,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市场主体在监管执法方面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有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检查、无实质内容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处罚畸轻畸重、执法信息不透明等。 为解决上述问题,北京市确立了“监管不扰民”“履职不随意”“裁量不失度”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管执法行为,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在5.0版改革方案中,将着力抓好健全执法体系、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法方式等方面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各部门规范行政检查单并明确检查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涉企”类全面检查单公示工作,助推市政府“6 4”一体化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和落地。 同时,加快推进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将扩大信用信息在各环节领域应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处长张宇航表示,北京市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推动监管方式转变、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优化市场信用秩序的基础性作用。 对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实行告知承诺与容缺受理,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申请受理效率。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了4等9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在信用评价基础上,各行业领域开展了分级分类监管。同时,加强重点职业人群诚信建设,建立19类重点职业人群诚信档案。建立了覆盖市、区、街道和乡镇三级的政务诚信监测机制,加强公务员诚信、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截至目前,北京市为10758家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修复行政处罚失信信息23883条。 今年,北京市入选了国家营商环境创新工作试点城市。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建设。完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机制,统一重点行业领域信用评价分类标准,加快信用评价结果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中的多层次应用,推进“风险 信用”综合监管建设。 扩大信用信息在各环节领域应用,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机制,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公职人员任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切实核查企业、个人信用状况。鼓励社会机构、企事业单位查询、应用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的信息。 同时,完善各领域政务诚信制度,加强政务失信行为预警,开展政务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充分落实企业信用修复受理、咨询和指导工作。研究推进破产企业信用修复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信用修复管理体系。 |